为确保后28天安全生产,集团公司在12月4日召开的安全办公视频会上提出“十个一律”要求,并强调重点加强对16种人的管理。
“十个一律”为:1、凡发生一起1人死亡事故的单位,分管副职一律免职,主要领导一律降级。2、矿(厂、公司)领导不按规定带班下井、走动式管理、“双盯守”或者带班下井、走动式管理、“双盯守”弄虚作假、空班空岗、不履行交接班的,一经发现,一律免职。3、凡因管理不到位,发生瓦斯(CO)超限、透水、顶板、运输等等级非伤亡事故的,责任区(科)长一律撤职,分管领导一律免职。4、凡因管理不到位,发生火灾、爆炸、坍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等事故的,责任车间主任一律撤职,分管领导一律免职。5、凡严重“三违”人员,一经发现,干部一律撤职,工人一律解除劳动合同。6、凡瓦斯(有毒有害气体)异常或超限、水文地质资料不清的工作面,一律停下来。7、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作面,一律停下来。8、凡临时工程没有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没有领导跟班指挥作业的,一律停下来。9、凡多队组交叉作业,没有领导跟班指挥协调作业的,一律停下来。10、凡不放心的工作面一律停下来,凡不放心的人员、队伍,一律停下来住学习班到年底。
16种人指:1、不顾后果的“大胆人”;2、蛮干冒险的“危险人”;3、冒失莽撞的“勇敢人”;4、盲目听从的“糊涂人”;5、吊儿郎当的“马虎人”;6、投机取巧的“大能人”;7、凑凑合合的“懈怠人”;8、委屈满腹的“气氛人”;9、难事缠身的“忧愁人”;10、急于求成的“草率人”;11、心神不定的“心烦人”;12、精神欠佳的“疲惫人”;13、追求利润的“效益人”;14、变换岗位的“改行人”;15、初来乍到的“新工人”;16、力不从心的“老工人”。
●曹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