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安全监管局域网,真正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马兰矿实行“四人”现场环境安全确认管理办法和“73110+2”循环周期治理隐患方法,全面消除井下物的不安全状态,补齐短板,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四人”现场环境安全确认中的“四人”是指安全员、瓦检员、副队长、班长,这个矿将现场安全生产权力下放给“四人”,只要作业现场发现问题,经“四人”确认之后,就能及时停工处理隐患,并且当班工资正常支付,这样能够确保职工从容不迫地处理隐患问题,实现安全生产的过程控制。
同时,这个矿根据责任、范围、层级等要素,建立矿、区、队、班、岗五级和两支小分队的“73110+2”循环周期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大矿长小分队和安监处小分处监察力度,使隐患能够得到及时整改、治理。“73110”就是矿级层面由矿领导牵头七天一次、区(科)层面由区(科)队级层面由队长牵头一天一次、班组层面由班组长牵头每班现场一次查找“短板”治理隐患,不间断查找“短板”治理隐患。“+2”就是发挥矿长和安监处安全质量督察两支小分队作用。每天以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定路线“三不定”方式,对各系统、各环节巡回跟踪检查。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采取停头、停面、停设备的强硬措施。由此长期保持安全高压态势,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1-10月份,这个矿共启动“四人”现场环境安全确认243次,小分队出动464次,查出典型违章25人次,三违7512次,罚款200.9万元,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为矿井安全生产保驾护航。●卢丽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