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山煤电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下半年安全管理的规定》,明确11项考核,重奖重罚重问责。
《规定》要求,所属各单位、各托管矿厂、机关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作风,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生命至上”的理念,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坚决实现下半年安全生产。
11项考核内容是:(一)凡值班脱岗、带班下井弄虚作假的一律撤职;凡若干个必须到场到位执行不到位的,一律诫勉谈话,并按上限追责问责、处罚;
(二)凡干部违章指挥,情节严重的,一律就地免职;凡员工冒险作业、胡干蛮干,违章作业,情节严重的一律开除;
(三)凡重大安全风险失控的,对责任人按上限追责、问责、处罚。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责任人按上限追责、问责、处罚,未经上级部门复工复产验收的,严禁组织生产;
(四)凡发生瓦斯(CO)超限、突出、瓦斯检查弄虚作假、监测监控弄虚作假、擅自挪移探头、擅自改变探头显示或报警数值,一律按事故追责,对责任干部一律免职,责任员工一律开除;
(五)凡发生一起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律免职,并按相关规定追查处理;
(六)凡发生一起两人或两起一人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律撤职;
(七)凡发生一起非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律诚勉谈话。凡发生一起两人或两起一人非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律免职;
(八)凡发生人身伤害或非伤亡事故的,对事故提级追查并按上限追责、问责、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律撤职或免职;
(九)凡发生事故的,对事故单位经济处罚翻倍;
(十)除相关事故追查考核外,对责任人安全绩效考核处罚翻倍;
(十一)对下半年实现安全生产的单位以及班子成员给子重奖;对在安全管理方面作出贡就的相关处室给予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