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11月23日省委常委会会议和11月24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各项部署安排,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全省事故教训,山西焦煤日前制定下发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决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集团公司明确了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及具体内容等。集团公司指出,要以煤矿、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等为重点,对集团公司所属生产、基建、停缓建及关闭矿井,地面生产、建设及生活后勤服务等单位开展全覆盖、全方位、无死角、拉网式的安全排查整治;要重点检查是否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国全省及集团公司近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等,是否严格落实国务院“15条硬措施”、山西省“56条举措”和《山西焦煤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十五条硬措施”工作方案》要求等,是否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大督查大盘点大起底行动的通知》要求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是否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否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制定本单位行动方案等28个方面具体内容。
集团公司强调,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由集团公司安委会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部署,采取基层单位自查自改、子分公司全面检查、集团公司督导检查等方式开展。集团公司层面将成立由党委书记、董事长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担任双组长,集团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的安全排查整治行动领导组,同时分行业系统成立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10个动态督导检查组,切实保障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子分公司、基层矿(厂、站、院、点等)单位要同步成立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组织领导机构,全面部署推进、组织开展好本次行动。 (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