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版)对未按时完成或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事项进行处罚,严肃通报问责,做到追责到人、管理闭环。
2021年,公司累计下发督查督办单182件,督查督办函182件,督查督办通报27期,协调督查督办事项1000余件,协调部门单位1500余次,督办事项完成率达95.2%,立项主体办结率达98.7%。
“三查六督”工作机制,实现了督办事项自动化流转、数据化分析、全过程追溯,有力推进了管理水平的提升和决策部署的落实,形成了政令畅通、环环相扣、精准高效、闭环管理的工作格局,为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创新创效等各项工作高质量落地提供了机制和行动保障。
此外,公司申报的《以增值作业为核心的精益成本定额体系在煤炭企业的探索》荣获二等奖,《创新煤矿企业行为治理工作模式的应用》《煤矿电费成本精益化管控实践》荣获三等奖。 ●刘志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