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要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纪检机关开展工作的重要遵循,准确把握“四种形态”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必然要求。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监督执纪方式的一个重大转变,蕴含着监督执纪工作的新要求、新方向,在工作实践中,我们要注重把握好以下三个关系。
一是严管与厚爱的关系。严是爱,宽是害。“四种形态”将监督执纪防线前移到“破纪”之前和之初,从第一种形态抓起,层层设置防护网,时时处处体现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问责,为的就是把“好同志”与“阶下囚”之间的“不管地带”改造成“带电”的缓冲区,防止“好同志”变成“阶下囚”,体现了组织对党员干部保护爱护的良苦用心。对于纪检干部对党忠诚是第一位的政治要求,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也是实践“四种形态”的重要前提。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我们一头连着党和组织,一头连着广大党员干部,能否将党组织的严格要求和严管厚爱传达到每个党员,不仅考验着我们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更考验着我们的责任担当,只有事事出于公心,才能真正把“四种形态”用好。因此,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把党中央赋予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不徇私情,做干部“政治安全”的保护神,、树立“严管不害人,放松害死人”的管理理念,把管党治党的重要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关系。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要以实践“四种形态”为重大契机和有力抓手,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在思想认识上求“准”,在履职手段上求“新”,在能力水平上求“高”,准确运用党规党纪的能力。“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路径,是把纪律摆在前面的具体要求,实践“四种形态”必须落脚在严明纪律上。从我们的工作现状看,维护政治纪律仍然存在担当不强、力度不够、方法不多的问题,这是造成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重要原因,也是要通过“四种形态”重点解决的现实问题。工作中,要注意监督的全面性,纪检干部要在“严”字上下功夫,要敢于“唱黑脸”,要在“实”字上见成效,要经常红脸出汗,当好干部的“保健医生”,让每位党员干部能时刻感受到组织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三是“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党委要把净化政治生态作为根本目标,既见“树木”又见“森林”,通过“治病树”“正歪树”“拔烂树”来“护森林”,全面净化政治生态。纪检干部要当好“啄木鸟”“护林员”,注重突出抓早抓小,既要“抓少数”又要“管多数”,既要阻止“量变”又要处理“质变”。实践“四种形态”,还要解决好“为了准”的问题,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归根结底是要做好对整片“森林”的管护,在坚决拔掉少数“烂树”的同时,对更多“病树”的及时施治,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持续深化“三转”,在工作对象上实现从“盯少数”向“管多数”转变;在工作内容上实现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从“事后算帐”向“事先阻断”转变;在工作方式上由单一向多元化转变,提升综合效果,推动党员干部习惯在监督的“探照灯”下放开手脚干事创业,在风清气正的“大森林”里呼吸,在和谐的党群干群的政治生态中释放为人民服务的正能量。
我们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三基”建设和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把握节点、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继续保持纪律监察工作的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让每一位党员和干部都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决不能随心所欲,百无禁忌;决不能越红线,触底线,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